One fine body…
webex會議室/teams會議室
3小時
【法源】
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8條之一:
金融之總機構、國內外營業單位、資訊單位、財務保管單位及其他管理單位之人員,每年至少須接受三小時以上資訊安全宣導課程。
台北金融專聘講師於本課程領域從事工作多年,具有豐厚之實務操作經驗與豐沛之專業知識,透過講師之講授,將帶領學員更快地掌握產業新知識與個案規劃執行。
此課程可認列公司治理-董事每年法定時數